复婚不成砍前妻 手段残忍法严惩本报首席记者 余春红 通讯员 童华
就因为离异的妻子不愿意再续前缘,33岁的安吉县天荒坪镇五鹤村村民范志宏居然用菜刀残忍地砍杀前妻方某近40刀,活生生将前妻砍死在血泊中。杀人偿命,虽然范志宏杀人后主动向警方自首,但他犯下的罪行已难挽其本身之命。杀“妻”罪人范志宏一审二审均被法院判处死刑,日前,范志宏被执行死刑,但这桩震惊当地的杀“妻”血案还未淡出人们的记忆。 复婚无望丧心病狂 1 9 9 9年10月,范志宏与妻子方某协议离婚。之后,双方的感情又出现了好转,方某又回到范志宏家,与其共同生活,后因范志宏外出打工,方某与范的父母相处不睦而离开了范家。 去年7月2日上午,范志宏带着女儿在安吉递铺镇时代商城购物中心西侧二楼的方某住处找到方某,提出复婚要求。期间,二人发生争吵,方某打电话告诉了家人,并说范志宏还威胁她。当天中午,方某的父母及兄、姐4人一起赶到方的住处。范志宏再次与方某及家人在附近茶室商谈复婚之事,最后商定10日内由范志宏父母亲自将方某接回去。当天下午2时许,范志宏随方某返回方的住处,不料二人为复婚之事再次发生争执,感到复婚无望的范志宏顿时失去理智,他拉下房屋的卷闸门,将方按在床上,用房内的菜刀朝方的头部、颈部猛砍,方某挣脱后一边呼救一边逃出门外,此时范仍持刀追到走廊尽头,将方摔倒在地后继续猛砍,前后砍了近40刀。方某倒在了血泊之中,后终因创伤性、失血性休克而死亡。 杀人后,范志宏打电话向公安机关投案。 不服死刑判决上诉高院 范志宏杀人案很快到了审判阶段。今年1月1 0日,湖州中院经过审理,作出一审刑事判决。范志宏被判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面对这样的结果,范志宏不服,向省高院提出上诉,并聘请知名律师为其辩护。范志宏及其辩护人上诉称,原判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不当,量刑过重。尤其指出范志宏有自首情节,应从轻或减轻处罚;辩护人还拿报纸、网上查到的5起杀妻案相比,认为对范的量刑明显过重,要求法院从轻处罚,“刀下”留人。 手段残忍理应偿命 省高院二审认为,范志宏因被害人方某不愿与其复婚而故意非法剥夺方的生命,事实清楚,构成故意杀人罪。范志宏杀人后打电话报警的行为虽可视为自首,但其犯罪动机卑劣,手段特别残忍,社会危害极大,一审不予从轻处罚并无不当。至于范的辩护人将报纸、网上登载的5起杀妻案与本案作比较,二审法院认为本案不是杀妻案(范志宏与被害人已经离婚),并无可比性;范志宏杀人的凶残情节更是无法比较。而我国不是判例法国家,因此以其他案例作为参照证明量刑明显过重没有依据。 为此,二审中,范志宏与其辩护人分别提出原判量刑过重,要求从轻处罚的理由均没有被法院采纳。省高院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根据最高法院的授权,该裁定同时核准判处范志宏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范志宏已经被执行死刑,因一时丧失理智而害人害己的惨剧至今让当地村民唏嘘不已。 |